績效考核中的客觀與全面
發布時間:2012-01-07 15:23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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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企業在進行績效考核時,是通過上級對下級考核的方式來完成的。這種考核方式由于其信息反饋面較窄,難以保證考核的客觀性和公正性。那么,采用什么方式能體現考核的客觀與全面呢?工作是多方面的,工作業績也是多維度的,不同個體對同一工作得出的印象是不相同的。考核的設計很簡單,原則只有一個,就是讓最了解工作中某一方面的人,去考核這一方面,然后將多個方面組合起來。歸納起來是四個方面:工作任務或目標的完成情況,由上級考核;工作結果的影響情況,有受眾(客戶)考核;工作的管理情況,由下級考核;工作中的協調情況,有所涉及的協調部門考核。也就是通過不同的考核者(上級、同級部門、下級和客戶等)從不同的角度來考核,全方位、準確地考核員工的工作業績。這種考核方式,具有以下優點:
1. 綜合性強,因為它集中了多個角度的反饋信息。
2. 信息質量可靠。
3. 通過強調團隊和內部/外部顧客,推動了全面質量管理。
4. 從多個人而非單個人那里獲取反饋信息,可以減少偏見對考核結果的影響。
5. 從員工周圍的人那里獲取反饋信息,可以增強員工的自我發展意識。
6. 強調員工的綜合能力的提高。
7. 可以全方面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。
當然,這種考核方式也有難點。體現在:
1. 要求建立基礎管理體系。如客戶反饋系統,崗位工作標準,工作任務書等。
2. 要求端正考核態度,避免假公濟私或公報私仇。
3. 要求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,科學地進行考核結構設計和統計分析。
4. 對于考核結果要全面溝通,強化考核效果,避免錯誤信息的不良影響。
總之,客觀全面的考核是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才可以實現的。通過這種考核方式,企業也將獲得真實的回報。
來源:網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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