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11-12-21 16:37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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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者的薪水=差不多低的薪水+參與人數×(差不多高的薪水-差不多低的薪水)
這種高薪來自事業/項目的全部利潤,而所有成員的工資僅在生產要素成本范圍內提供。贈予高薪突出了對結果的考量,沒有考慮生產過程的共同作用,是因為創新者的關鍵作用引起了分配過程中參與者(眾人)自覺自愿產生的贈送行為所致,并不代表創新者的能量高出他人多少倍,也不表示創新者比別人付出更多,因而不符合按勞分配原則。因為每個人都有創新能力,只是在不同的方向、時空點會有不同的人發生靈感完成創新,正所謂天時地利人和嘛。
根據式(1),贈予高薪定義為:憑借專利或在事業/項目的生存發展緊急關頭,解決了難題挽救了事業/項目,所得到的全體成員自覺自愿贈送的事業/項目的全部或部分利潤(活力價值)。
贈予高薪雖不遵守按勞分配原則,但我們可以在法律框架內接受,因其屬專利范疇或在緊急情形下挽救了事業或項目的生存或發展。此外,違反按勞分配原則的其他形式高薪,特別是權力(支持下的)高薪應予以克制,如商業銀行行長百萬、千萬年薪不可。
來源:價值中國